3 月 6 日发布的第 36 号决议显示,政府旨在确保石油供应稳定、维持灵活的燃料价格管理,并优化国内天然气资源利用,以防燃料短缺。
具体而言,政府要求石油承包商将尚未承诺出口的原油或凝析油优先出售给国内市场,前提是其适合国内炼油加工。财政部已获授权指示越南国家石油集团(PetroVietnam)决定具体的实施措施,确保在危机条件下灵活且合规。与此同时,包括平山炼油石油化工公司和越南石油股份公司(PVOIL)在内的负责原油加工和贸易的越油集团及其子公司,被允许买卖、进出口用于石油生产的原油和原料。
工业贸易部和财政部受命密切审查国内燃料供应状况,并采取积极措施,确保生产、业务及消费者需求的石油供应充足。
灵活燃油价格机制启动
为更快应对市场波动,政府还批准了调整国内燃油价格机制的变更。根据新方案,如果广泛使用的石油产品基准价格较此前参考价格上涨 7% 或以上,当局将在记录涨价后立即实施价格调整,而非等待常规的每周审查周期。若涨幅低于 7%,燃油价格将继续按照第 80/2023/ND-CP 号法令规定,于每周四进行定期审查和调整。
修订进口关税
政府还要求财政部紧急起草针对多种石油产品的最惠国(MFN)进口关税税率修正案。该提案将于 3 月 7 日通过紧急程序提交至政府审议。若国内炼油厂难以满足合同约定的燃料供应量及进口需求,工业贸易部已受命指示分销商动用商业石油储备或释放国家战略储备以稳定供应。
政府强调,措施必须透明实施并接受严格监管,以防止违规行为或政策滥用。
优先使用国产天然气并加速生物燃料转型
为降低燃料短缺风险,工业贸易部将协调越南电力集团(EVN)和越油集团,优先使用国产天然气进行发电,以替代部分进口液化天然气(LNG)。
从长远来看,工业贸易部和科学技术部受命紧急审查技术标准及监管条件,以促进生物燃料过渡路线图更早实施,从而降低对化石汽油的依赖。政府还呼吁加强节能工作并提高能源效率。
(越通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