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9日,泰国人民党总部未来前进大厦,人民党党魁那他蓬·荣潘亚武(Natthaphong Ruengpanyawut)就国家反腐败委员会(NACC)拟调查44名前前进党议员签署修改刑法第112条请愿书案件发表声明。
那他蓬表示,目前仅收到媒体关于NACC已认定涉案人员存在严重不当行为的报道,但该指控尚未正式移交。针对媒体称NACC已作出违规认定的传闻,他强调若属实则将依法依规处理,并透露已致电由人民党法律事务副领袖瓦约·阿萨瓦朗朗博士领导的法律团队,确认案件尚未移交。
他重申此前已回应部分指控,指出NACC卷宗中所谓其利用议员身份为嫌疑人提供保释等指控均不属实。那他蓬强调,其涉案事项仅限于在修改第112条请愿书上的签名,要求相关调查应秉持公正原则。
人民党领袖认为自身面临的风险较其他涉案人员最低,因此若出现不公法律行动,或将引发对背后动机的质疑。他呼吁独立机构应恪守职责,强调人民党推动修宪的重要诉求即确保反腐败机构能有效惩治违法、监督腐败,而非沦为政治斗争工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