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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商会反对内阁放宽葡萄酒进口规定

泰国商会已向内阁秘书长提交信函,反对财政部提出的关于放宽酒精饮料进口的部长草案规章。该草案于2026年2月3日 […]

泰国商会已向内阁秘书长提交信函,反对财政部提出的关于放宽酒精饮料进口的部长草案规章。该草案于2026年2月3日内阁会议原则上通过,核心内容为取消第一类进口许可证申请人必须是所进口酒类独家授权代理的资格要求。尽管草案允许消费税局局长根据需要要求申请人具备独家代理资格,但初期仅适用于葡萄酒和起泡酒进口,这意味着相关酒类进口商无需再担任品牌独家代理。

泰国商会主席阿兰瓦塔纳诺博士在信函中提出六项反对理由:
1. 独家代理制度是贸易监管关键机制,可确保进口商品(特别是消费税管控产品)的税收准确征收。平行进口商可能通过成本优势规避营销、售后等责任,形成”搭便车”效应,削弱合规企业的长期投资意愿。
2. 平行进口商可能因整体成本更低而设定低于实际经济价值的建议零售价,若以此作为计税基准,将导致消费税大幅流失,形成压低计税价值的恶性激励。
3. 产品品质监管和可追溯性将被削弱。独家代理制度支持有效的供应链追溯,平行进口将增加原料溯源难度,提升供应链污染或掺假风险,常规抽检可能无法满足国际产品安全标准。
4. 责任归属将变得模糊。平行进口商可能缺乏品牌方合同约束,对消费者伤害、产品召回等缺乏明确法律责任。若非正规渠道产品携带消费税标签,可能误导消费者误判品质认证,侵蚀税制公信力。
5. 放宽标签申报要求可能形成逃税漏洞,例如将本应适用高税率的葡萄酒申报为低税率发酵酒类。标签管控并非冗余程序,而是确保产品分类正确和防止系统性逃税的重要监管手段。
6. 泰国葡萄酒市场主要为大众市场,需更严格监管。商会估算约98%在售葡萄酒单价低于2000泰铢,该价格段普遍采用独家代理模式。由于消费者认知有限且生产商对供应链控制力弱于高端市场,次品或假冒葡萄酒流入风险更高,将影响消费者权益、税收和市场公平性。

基于上述考量,泰国商会明确反对该草案规章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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