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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反网络诈骗中心与总检察长办公室升级对“现金骡子”指控

泰国反网络诈骗中心(ACSC)与总检察长办公室协商后,决定对所谓“骡子管理者”及“取现骡子”群体追加严重“秘密 […]

泰国反网络诈骗中心(ACSC)与总检察长办公室协商后,决定对所谓“骡子管理者”及“取现骡子”群体追加严重“秘密社团”指控。调查人员发现证据表明,这些群体自始至终与诈骗团伙存在共谋与策划。

ACSC在警察副国家总长/网络诈骗打击中心总监通猜·楚旺少将及助理国家警察总长/副总监吉拉波·普里杰中将的监督下表示,将通过追加“Ang-Yee”(秘密社团)和“Song-Chon”(犯罪集团)指控,联合追诉共谋实施或协助公共诈骗及洗钱的犯罪行为。

**骡子网络为何改变策略?**

ACSC指出,泰国警察、泰国银行及商业银行合作快速验证、追踪并冻结“骡子账户”的行动,叠加边境管控措施,使诈骗团伙难以将账户带出境完成面部扫描交易。因此,账户招募者(“马厩”)转而通过银行柜台及ATM在泰国境内取现。

**运作模式揭秘**

调查发现,网络通常由“骡子管理者”控制招募人员(包括外国籍,尤以中国公民为主)开立账户,并指使其轮流取现后交给诈骗团伙,以规避追踪受害者资金流向。警方在ACSC协调下已拦截并逮捕多名嫌疑人,但嫌疑人常辩称不知资金来源非法,仅认为允许他人使用账户为轻微罪行。

**多方机构达成更严厉法律共识**

ACSC近日与总检察长办公室、反洗钱办公室(AMLO)及泰国银行于2026年1月19日至20日在移民局人员发展与福利培训中心召开实务研讨会。经讨论,机构一致认定,为诈骗团伙取现的骡子管理者及取现人员属于有组织犯罪集团,应升级指控,包括:

* **“Ang-Yee”(秘密社团)**:2人以上,最高7年监禁及14万泰铢罚款;
* **“Ang-Yee”领导者/管理者**:最高10年监禁及20万泰铢罚款;
* **“Song-Chon”(犯罪集团)**:5人以上,最高5年监禁或10万泰铢罚款,或并罚。

官员强调,共谋策划即构成责任,即使资金尚未转入账户。此指控独立于诈骗团伙主罪,视为独立行为。

**警告:量刑可叠加**

除上述指控外,嫌疑人还面临共同实施或协助公共诈骗及洗钱的指控。官员指出,所谓“不知情”抗辩可能无效。若涉及多名受害者,法院可能逐笔判决,依据交易及受害者数量量刑,刑期可能极为漫长。ACSC举例称,乍贺央省法院(黑案号A.319/2568,红案号A.1230/2568)曾判处与账户采购相关的被告最高119年监禁,并责令向39名受害者返还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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